2025-05-11
2.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及2025年硕士专业目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邮件或者来电等其他形式的报名。报考人员于2025年5月12日9:00—5月16日17:00登录昆明教育人才网()点击“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如遇到系统无法登录、无法报名等情况,请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线)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提交有关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毕业证)载明的专业名称填写,只能填写符合职位要求的一份学历或学位证明的信息,多个学历或学位证书间的学历或学位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如果报考者持有“辅修专业证书”“辅修毕业证书”等证书,不可以用来作为所学专业证明,不能用证书所载专业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和落款时间为准。
(3)本次招聘实时动态公开报名人数,报名结束后,开展笔试的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能开考;免笔试的岗位,每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免笔试的紧缺急需岗位,经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
(1)资格审核时间截止5月16日18:00,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后超过24小时未审核的或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问题(如:毕业证专业未纳入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名称变更等而对专业要求有疑问的,或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主动拨打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询问确认报名资格,最终审核结果以招聘单位答复为准。
(2)资格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审核不通过”三种,请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昆明市教师招考管理系统”查看审核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的状态时方为报名成功。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报考岗位和个人信息。审核状态为“不符合条件”的,在报名期间内,考生可重新完善信息或重新选岗报名。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则表示考生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岗位要求,将不能重新报考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
(4)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为准,可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下载使用。笔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考试。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按满分100分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没有笔试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方能开考,高层次人才岗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后,按降低的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于放宽条件招聘的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3)笔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后,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或各市直属学校(单位)确定资格
复审方式、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材料,并通知报考人员,按时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工作。市直
属学校(单位)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面试人员名单报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5)合格分数线的确定:所有岗位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经批准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可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参加笔试后,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其它特殊情况,出现递补后招聘岗位计划数和面试人员数低于1:3比例或无人递补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若出现等额情形,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时一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由各招聘县(市)区、市直属学校(单位)和市教育体育局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体检由招聘单位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采取适当方式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招聘单位或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同意推迟检查外,若报考人员自己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报考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1.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